学科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起重机械吊索、索具的设计、制造、检验、使用、报废、维修和管理等安全要求作出了最基本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起重设备和索具。包括吊钩、夹持吊具、吊梁、抓斗、起重电磁铁、起重真空吸盘、集装箱吊具及索具。
2参考标准
GB560操纵领
GB700碳钢结构钢技术要求
GB985气体保护焊、手工电弧焊和气体保护焊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埋弧焊坡口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98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1102圆钢丝绳
学科内容和适用范围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片及技术条件
GB1591低合金结构钢
GB3077合金结构钢技术要求
GB3220集装箱吊具尺寸及吊重系列
GB3323钢熔焊对接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
GB3683钢丝编织液压胶管
GB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829可重复使用短链验收通则
GB5118低合金钢焊条
GB5196绳索识别用色标
钢丝绳卡箍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946钢丝绳铝合金压弯接头
GB7659焊接结构用碳钢铸件
GB8358钢丝绳断裂拉伸试验方法
GB8834绳索物理力学性能的测定
GB8918优质钢丝绳
GB10051。起重钩的机械性能、起重量、受力和材料
GB10051。直柄吊钩技术要求
GB10051。检查直柄吊钩的使用情况
GB10051。吊钩单钩毛坯直柄
学科内容和适用范围
GB10051。单钩直柄吊钩
GB10290铁路集装箱装卸及紧固
GB10854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11345钢焊缝手工超声检测方法及检测结果分类
GB11352通用工程用铸造碳钢
GB12420 5D集装箱吊具规范
GBJ65工业与民用电力设施接地设计规范

3术语
3.额定起重量: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小枝垂直悬吊时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
3.2。极限工作载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允许单臂吊索垂直悬挂时承受最大的物品质量。
3.吊具:装卸或搬运物品时承重的柔性部件(包括上、下端配件)。
3.四肢夹角:吊索提起物体时,两肢夹角。(见表18)。
3.5。铅垂线夹角:指从吊具上提起物体时,分肢与铅垂线形成的夹角(见表18)。
3.6。挂模式系数:最大工作载荷的比值单肢体吊索,这是完全相同的安全工作负载和性能而言,是由悬挂模式(multi-limb吊索的sub-limbs,夹角的四肢,和不同的单肢体吊索挂模式)在一般操作条件。
3.安全工作载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根据具体吊挂方式,吊索的最大允许重量。
3.试验载荷(验证力):在正常使用条件下,验证吊索或索具垂直悬挂时所施加的非破坏性垂直向下载荷。
3.最小断裂力:链条和钢丝绳在静态断裂试验中所能承受的最小断裂力。
3.总伸长率:测量长度的百分比,表示断链时总伸长率与原链长及末端配件的比值。
3.吊具公称长度:空载时未使用的吊具上下载荷点之间的距离(见图4)a)。
3.12 c形钩:端部为c形钩,平衡重(见图1)。
3.夹持式撒布机:利用机构闭合或机构与物品之间的摩擦来提取物品的装置。
3.端部配件:是吊带主环、中间主环、连接环、中间环、下端配件的总称(见图4)。a)
3.主环:直接连接到吊钩上的端部配件(见图4)a)。
3.中间主环:用于将两个或多个分配器吊索连接到主环上的链环(参见图4)。
3.连接环:链条末端的连接环,直接或通过中间的环将链条与末端配件连接(见图4)。a)
3.中间环:连接端连接件与链条上连接环的连接件(见图4)a)。
3.下端:链环、眼钩或其他装置安装在吊带的肢端(肢端远离主环或上端)(见图4)。
3.吊索眼:吊索末端的索套。
3.硬眼:嵌有项圈的绳子的眼。
3.软眼:绳子上没有领子的眼。
3.23渗透:每根绳单元按规定方法,渗透绳单元间隙进出一次。
3.缝:当彩带的一端与本身或几层彩带相连时,一针穿过彩带并形成一针。
3.非承重接头:在不影响吊索强度的情况下,将几层带子连接在一起的接头。
3.接头:带端有软索眼的接头,以及环形吊索的搭接接头固定后形成的接头,直接承受载荷,影响吊索的强度。
3.吊环:将链条或绳索(包括纤维带)的两端连接在一起形成的吊环(见图3)。
3.28链环内长:链条节距P(图4)a)。
4一般
4.1吊具和索具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一个。承重结构应简单、明确、直接传递力,减少应力集中的影响;
B。设计时应考虑动载荷、磨损、腐蚀、温度、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安全性能的影响;
C。轴承构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轴承体的表面和内部不应有损坏其使用性的缺陷,轴承体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性能和冲击能,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E。用吊索、索具捆扎的物品和与起重机械连接的方法应当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防护装置或者措施,保证吊具的安全运行;
F。吊具上暴露的可能造成损伤的活动部件应加装防护罩。如果摊铺机在露天使用,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防水;否则,应采取防水措施。
G。结构设计还应考虑制造、运输、安装、检查和维护的方便性;
H。制造方法必须适合所使用的材料,并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我。锻件的纤维走向应符合工作形状分布。
J。轧制方向和工作纤维方向应与应力方向一致。
K。当锻件或压延件不能满足性能要求或制造难度较大时,允许对轴承件进行铸件,轴承件应是钢铸件而不是铸铁。
l制造材料和外购零部件必须具有制造厂资格证书等技术文件;否则,只能在检验和验证合格后才能使用。
M。制造厂应对经检验合格的吊具和索具做不易磨损的标记,并出具合格证书。标识内容至少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负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出厂日期、生产单位;资质证书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N。使用有证书的专用吊杆和索具,用户应具有安全操作和维护规程或相应的规章制度。
4.2负载测试
自制、改装、修理或者新购的桅杆、索具,必须通过空载运行试验和规定的试车试车,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按照本规范进行检查、维护和报废。
4.2。新安装集装箱、抓斗专用起重机、通用桥式起重机、A7、A8级龙门吊等专用起重机的吊杆应按吊杆设计要求,与吊杆同时进行荷载试验。